2014年6月5日 星期四

勞工老年生活保障之探討、勞工安全衛生概論研習班

歡迎報名,參加!
桃園縣機車貨物運送職業工會辦理 103年度辦理勞工教育課程表
          
     


103622日(星期日)
  
課 程 名 稱
講師姓名
8:30-10:00
勞工老年生活保障之探討
郭博文
10:00-10:30
法令宣導
衛生局、警察局、法制處派員
10:35-12:30
勞工安全衛生概論
黃英華






備註:


2014年4月18日 星期五

就業公告

中壢巿過嶺店,誠徵數名機車運送便當員工,有意者洽本會,聯絡人張小姐,專線電話:03-4938868。

工會福利

1.于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攜帶會員證、印章可至工會領取
   五一勞動節紀念品(加保須滿6個月)

2. 工會代辦汽機車強制責任險
    (汽車保滿1年、機車保滿2年工會優惠100元)

3.工會代辦意外團體保險


2014年4月2日 星期三

國民年金VS勞保年金

勞保年金=勞保
國民年金=國保
開辦時間
98. 01. 01
97. 10. 01
給付項目
1.老年年金(或一次金)。
2.失能年金(或一次金)。
3.遺屬年金(或一次金)。
4.生育給付。
5.傷病給付。
6.喪葬給付。
1.老年年金。
2.身心障礙年金。
3.遺屬年金。
4.喪葬津貼。
給付條件
1.老年年金:年滿60歲,年資滿15年
      ※一次金給付條件按舊制※
2.失能年金: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者。
      ※原殘廢給付。仍有工作能力者則按舊制依殘廢
          等級發給一次金※
3.遺屬年金
(1)加保期間死亡。
(2)領取失能或老年年金期間死亡。
(3)年資滿15年,並符合現行老年給付條件,在未
          領取老年給付前死亡。
      ※原本人死亡給付中30個月的遺屬一次金須未領
          取任何年金且加保滿2年方可請領※
4.生育給付:限女性被保險人申請。
5.傷病給付:自住院起第4日起得申請住院津貼。
6.喪葬給付
(1)被保險人死亡。
(2)被保險人的配偶、父母、子女死亡。
1.老年年金:年滿65歲
2.身心障礙年金
    重度以上身心障礙,經評估為
    無工作能力者。
3.遺屬年金
(1)加保期間死亡。
(2)領取身心障礙或老年年金
          期間死亡。
4.喪葬給付
    未滿65歲,加保期間死亡。
投保薪資
老年年金:
    一輩子當中薪資最高60個月薪資平均計算。
老年給付一次金:
   
最後36個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。
其他各類給付及年金:
    最後6個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。
一律用17,280元計算
給付標準
1.老年年金、失能年金、遺屬年金:
(1)三者只能擇一請領。
(2)每月可領=平均投保薪資 × 勞保年資 × 1.55%
(3)最低保障:失能年金4,000元、遺屬年金3,000元
2.老年、失能、遺屬一次金:
(1)老年給付一次金=平均投保薪資 × 基數
(2)失能:殘廢給付。依殘廢等級。
(3)本人死亡的遺屬津貼=平均投保薪資 × 30個月
3.生育給付:平均投保薪資 × 1個月。
4.傷病給付:(住院天數-3) × 50%日投保薪資。
5.喪葬給付:
(1)被保險人死亡:平均投保薪資 × 5個月。
(2)配偶、父母死亡:平均投保薪資 × 3個月。
(3)滿12歲子女死亡:平均投保薪資 × 2.5個月。
(4)未滿12歲子女死亡:平均投保薪資 × 2個月。
1.三種年金擇一請領。
2.每月可領=17,280 ×國保年資 ×1.3%
3.最低保障:
       身心障礙年金4,000元、
       老年年金3,000元、
       遺屬年金3,000元。
4.喪葬津貼=17,280 × 5=86,400

2014年1月6日 星期一

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函公告


勞工紓困貸開辦了

【103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開辦了】
一、受理申請機關:土地銀行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
二、申請期間:103年1月3日(星期五)至103年1月17日(星期五)止。
(一) 臨櫃:每上班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,星期六、星期日不受理。
(二) 網路:103年1月3日(星期五)0時起至103年1月17日(星期五)24時止。
(三) 郵遞:以郵戳為憑
三、申請資格:
(一) 生活困難需要紓困。
(二) 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十五年(計算至受理截止日即103年1月17日止)。
(三) 無欠繳勞工保險費及滯納金。
(四) 未曾借貸紓困貸款,或曾借貸已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。
注意:1.已請領老年給付、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險補償金者,不得申請。2.申辦本項貸款無需繳交任何費用,且被保險人每人限申請一次,不得重複申請。
四、應檢附相關文件:
(一) 掛號回郵信封(填妥收件人姓名、住址並貼足郵票)。
(二) 被保險人印章。
(三) 未在土地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者,請攜帶被保險人身分證正本及正、背面影本二份,以及健保卡(或駕照)正本及正、背面影本一份。
已在土地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者,請攜帶存摺及被保險人身分證正本及正、背面影本一份。
洽詢電話:1.土地銀行客服專線(02)2314-6633及其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。(詳細地點請查土
地銀行入口網站http://www.landbank.com.tw/) 2.勞保局服務專線(02)2396-1266 (代表號及其各地辦事處)。
http://www.bli.gov.tw/news.aspx?sys=news&type=new&id=wf01xuEXyHA%3D